決定任命:
彭彥博同志為觀山湖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;
夏良霖同志為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。
決定免去:
彭峰同志的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職務。
特此通知。
任命:
王李文同志為觀山湖區人民法院審判員;
劉靜同志為觀山湖區人民法院審判員(幫助期從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,期滿后職務自然免除);
張洪同志為觀山湖區人民法院審判員(幫助期從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,期滿后職務自然免除);
李歐同志為觀山湖區人民法院審判員(幫助期從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,期滿后職務自然免除)。
免去:
李雷雷同志的觀山湖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。
特此通知。
編輯:李奕璇
統籌:汪東偉
編審:干江沄